评卷
全部科目网上评阅
高考试卷全部科目实行网上评阅办法。评卷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下,由省招考中心负责组织实施。成立评卷工作领导组,负责试卷评阅的组织、管理和质量监控工作。
答题卡扫描及客观题答卷(OMR区答卷)评阅工作由省招考中心直接组织进行。
主观题答卷评阅工作由承担评卷工作的高校具体组织实施。主观题答卷评阅教师人数由评卷高校拟定,报省招考中心同意后确定。
省招考中心向考生提供成绩复查服务。对提出成绩复查申请的考生,要进行认真复查,复查结果书面通知考生本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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